2007北京网络暴力案具体-北京遭到网络攻击的案例

hacker|
180

北京健康宝多次遭网络攻击,究竟是谁在背后操作?

4月28日,北京健康宝使用高峰期遭受网络攻击,经初步分析,网络攻击源头来自境外,北京健康宝保障团队进行及时有效应对,受攻击期间,北京健康宝相关服务未受影响。究竟是谁在背后操纵?

北京“健康宝”小程序是一个方便个人查询自身防疫相关健康状态的小工具,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北京健康宝”小程序,查询自身健康状态。 查询结果可作为复工复产、出入公共场所等场景的防疫相关健康状态参考。当然也是疫情防疫期间最为重要的检测工具。

健康宝在防疫中不是简单的公共基础信息设施,而是一种医疗基础,对应物理世界,事实上可以说是一种数字医院。哪怕战争中宣战的双方,也一般避免攻击对方医院。如果攻击平民医疗设施,一般都要定性为战争犯罪。攻击健康宝这显然也是一种战争罪行为,只有邪恶的恐怖主义组织才做得出。

对北京健康宝保障团队有效应对要点赞;但对有关部门对此种事件的定性,制造话题进行舆论攻防很失望。应该通过各种渠道,成体系将这一事件定性为网络恐怖主义袭击,并在联合国提案,要求全球谴责。

网络攻击完整溯源很难,能够定位境外已经算很厉害了。但其实是谁?以及幕后黑手都猜得出,完全可以公开谴责美国违反人权,搞网络恐怖主义,并明确宣布将进行无限期追责程序,要把实施这种网络恐怖主义人和组织绳之以法。

这次正值北京疫情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又被网络攻击,而这次攻击经专家调研发现均来自于境外。虽然更多的细节没有过多透露,但是每次都在北京最为忙碌的时候来添乱,背后的目的绝不单纯。

网络诽谤的典型案例

从山东“曹县帖案”到河南灵宝“王帅帖案”,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网络发帖诽谤案”到陕西省首例网络诽谤案,网络诽谤案在全国各地一再发生。2008年岁未之际,被称为首例“网络暴力”案件的北京市民王菲诉大旗网和北飞的候鸟网站名誉侵权一案,由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两被告构成侵权,应停止侵权,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在一审判决的同时,朝阳区法院还向工信部发出司法建议书,对本案所暴露的“人肉搜索”等网络诽谤问题的治理提出了建议。这是法院首次以判决的形式对网络诽谤行为进行民事责任制裁。 线下阻碍交通 线上诋毁诽谤

2008年5月16日,汶川大地震刚刚过去4天,正忙于救灾的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接到万邦公司报警电话:“公司周围来了很多来历不明的人,并扬言要炸平万邦。”汉台公安分局迅速出警。据查,两名社会闲散人员以每天50元的价格雇用当地人闹事。发钱的人是西安鑫龙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名职工。

5月23日,矛盾升级到在网络上发帖攻击。鑫龙公司经理韩兴昌捏造事实,撰写一篇《国殇期间,拷问史上最牛的省人大代表》的文章,安排员工在西安的一家网吧传至互联网。文中虚构“……5月16日在陕西汉中,陕西省人大代表、汉中万邦公司董事长杨海明纠集黑恶势力,将讨要拖欠工程款,急着返乡救灾的施工人员打成重伤……”并将其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可欣的照片附上,对其面部进行处理冒充四川灾区被打伤的施工人员。同时,该帖还“详细”捏造了所谓的杨海明发家史与没落史。

这之后,韩兴昌又安排员工撰写编辑虚构事实的《汉中投诉无门,奔走西安讨公道,痛斥省人大代表恶行》、《老板,别再闹了,我们穷的连块遮羞布都没有了》的帖子上传至互联网。

据了解,截至2008年6月8日,这些帖子约有3.8万人次浏览,1200篇跟帖,对杨海明及其万邦公司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 网帖惹祸警方立案 专家论证结论相反

2009年5月6日,汉台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向韩兴昌发出了《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对韩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规定韩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韩兴昌立即赶赴北京,他指望向更高一级公、检部门寻求支持。6月30日,汉台警方在北京抓住了韩兴昌被汉台警方从北京带回。7月1日,韩再次被带回汉中,此次被羁押在汉台区看守所。

2009年7月13日,汉台区法院对汉台区检察院诉韩兴昌诽谤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据汉中地方媒体报道,此案被称为陕西省首例“网络诽谤案”,吸引了百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韩兴昌严重危害抗震救灾期间的社会秩序,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格权、名誉权,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情节严重,应当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审理中,被告人韩兴昌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自己法制意识淡漠,将一起简单的经济纠纷演化成刑事案件,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当庭悔罪,并数次向被害人道歉。 释疑之一 既在西安发帖 汉中可否管辖

被告人韩兴昌及鑫龙公司的所在地为西安,而受害人万邦公司董事长杨海明住所地在汉中,根据法律规定,汉中市和西安市两地的公安机关均有管辖权。而共同管辖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本案是由杨海明举报并由汉台分局受理侦查的,因此,汉台分局管辖于法有据。

释疑之二 既属自诉案件 检察为何公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大部分诽谤罪都要自诉。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案件,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受害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但该条第二款也规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是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是此类案件自诉和公诉的分水岭。

释疑之三 既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为何只以诽谤罪起诉

本案中,诽谤罪是目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手段行为造成的后果(附带结果),两罪属于刑法上的“牵连犯”,根据“一行为一罪名”和处理“牵连犯”“择一重处”的原则,不应在类罪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去寻找具体的罪名。“故我们最终按照诽谤罪,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情况下,按公诉案件处理。”

北京健康宝遭到了境外网络攻击,结果如何?

北京健康宝遭到了境外网络攻击,相关服务未受影响。

一、北京健康宝被攻击

北京健康宝遭遇了网络攻击,初步分析,攻击来源为国外,北京健康宝的保安人员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在受到攻击的过程中,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目前,国内的疫情形势十分复杂,北京政府也在积极应对疫情对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的冲击。但是,就在中国政府和民众都在与疾病作斗争的时候,“北京健康宝”这款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 APP,竟然被国外的黑客入侵,而且还是在最关键的时候,这无疑是一种恶意地破坏中国抗击疫情的行为。

二、曾存在多次攻击的行为

根据公开的资料,类似的袭击事件已经出现过很多次,北京健康宝在北京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上也遭遇了同样的网络袭击。频繁地网络袭击,目标人群普遍都是北京健康宝,这无疑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和组织性。

利用国外网络袭击北京健康宝,这是对北京紧张的疫情控制工作造成的干扰,破坏中国的防疫工作,这是一种卑鄙的行为,但是,海外网络袭击的组织者显然低估了中国的网络安全,即使是在民生方面。其实,健康宝在北京的应用范围很广,而且还牵扯到了很多公民的隐私。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北京健康宝的安全管理一直是最优先的,这也是为什么国外的网络攻击都没有奏效的原因。近几年,国外APT组织不但加强了对国内党政机关、国防军工、科研机构等重要部门的打击,还向重要信息基础设施、能源、金融、军民融合等领域渗透,攻击的来源越来越多,频率越来越高,越来越激烈。

0条大神的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