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泄露举报人信息违法吗-受访人员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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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泄露的危害

在中国,一旦某家企业的相关业务和隐私扯上联系,会迅速让受众的神经紧绷。无论是在一夜爆红后,迅速销声匿迹的AI换脸产品ZAO,还是刚刚过去的人脸识别第一案,都彰显了人们在面对隐私问题和信息安全问题时,对其中的风险与后果无法把控的无奈。

“社交产品ZAO和人脸识别第一案受到用户抵制的原因在于,收集人脸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未获用户明示同意,而且隐私政策中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不清晰,存在过度索取肖像权等问题,在个人信息被收集后,还存在 数据泄露 或滥用风险。”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怀学告诉虎嗅。

隐私权关涉个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个人私有领域不受侵犯、不被窥探,侧重于对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的保护。而关于对隐私的讨论以及关注从未停止过,甚至可以说广大受众苦 隐私泄露 久矣。《2019个人信息安全年度报告》指出,95%的受访者曾遭遇个人信息泄露,近八成受访者会主动做隐私相关的设置,有约三成受访者愿意为隐私保护付费。

隐私保护的路途遥远

从法律层面看,目前,我国为了保护个人信息、个人隐私,已经出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民法总则》《征信业管理条例》等,初步形成了包括民事救济、行政监管、刑事追责的法律体系。

在今年,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保护立法也取得了进展,据廖怀学律师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人格权编草案进行了三审,也完善了“隐私”的定义,即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都属于隐私范围,同时,将“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纳入个人信息的范围,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的主要环节,包括个人信息的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同时规定了侵犯个人信息、个人隐私是典型的侵犯人格权行为。

但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我国现在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仍较为分散,还没有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分散的立法难以明确个人信息的执法分工,不利于统一个人信息保护行政监管,也不利于公民提高 隐私权利 意识。”廖怀学称。

周学腾律师表达了相同观点,她认为,在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方面,我国相关的法律条款数量较为有限、适用范围相对狭窄,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专门的针对所有信息控制人,均适用的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尽管路途遥远,她也表示,从《个人信息保护法》征求意见稿来看,该法有望成为一部保护个人信息比较完备的法律。

信访他把信息泄露给被举报人怎么办?被举报者要报复怎么办?

要是有证据的话,走法律途径。举报人信息被泄露可身影法院起诉,追究泄露者的法律责任。我国宪法赋予公民享有举报、检举、控诉的权利,公民享有举报权,可以向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政府相关部门等举报违法犯罪事件或者侵害社会公公利益的事件。

法律分析

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宪法赋予公民享有举报、检举、控诉的权利,公民享有举报权,可以向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政府相关部门等举报违法犯罪事件或者侵害社会公公利益的事件。我国刑法等法律也规定要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打击报复、陷害举报人的不法行为。但是目前我国尚没有出台专门针对保护举报人人身安全的法律法规,一旦出现楼主所问的问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保护举报人的利益。我国刑法规定恐吓他人的可以定为寻衅滋事罪,只能追究恐吓人的法律责任。对于派出所的责任,可以追究滥用职权的责任,只能追究直接管理人的责任。举报工作是依靠群众查办职务犯罪的重要环节,也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检察机关愈加注重依靠群众力量查办职务犯罪,重视和尊重人民群众举报权利、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举报积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六十五条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一)未经批准、授权处置问题线索,发现重大案情隐瞒不报,或者私自留存、处理涉案材料的;(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调查工作、以案谋私的;(三)违法窃取、泄露调查工作信息,或者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举报人信息的;(四)对被调查人或者涉案人员逼供、诱供,或者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的;(五)违反规定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六)违反规定发生办案安全事故,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报告失实、处置不当的;(七)违反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的;(八)违反规定限制他人出境,或者不按规定解除出境限制的;(九)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更易被泄露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更易被泄露

近日,一则关于网易邮箱用户数据库疑似遭泄露的消息在网上引起波澜,涉及数据达数亿条。虽然目前数据泄露事件结果尚不明朗,但已引发不少用户对个人隐私安全的担忧。

作为中国最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宝近期被曝存在实名认证漏洞。与此同时,还有一些第三方支付曝出泄露客户信息、账户被盗刷等问题。

10月22日下午,公安部网站发布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工信部、国土资源部等15部门决定,从10月22日起到2016年3月底,要求“落实寄递物流活动实名登记制度”。许多市民在认同快递实名制的同时,也表达了对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担忧。

今天,以“30年我与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共成长”为主题的纪念《中国消费者报》创刊30周年暨“互联网+”时代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展望活动在北京举行。会上发布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状况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76%的被调查者认为个人信息在大数据时代更容易被泄露。在过去一年中,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认为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过。

个人通讯类信息被泄露最多

此次调查,是《中国消费者报》与29个省、市消协组织在中国消费网以及安全联盟支持下,于9月24日至10月10日展开的网络调查。

调查显示:消费者认为个人财务信息最重要,被泄露最多的是个人通讯类信息。

在6大类个人信息中,26%的消费者认为,个人财务信息最重要;其次是个人身份信息,占23%;第三是个人通讯信息,为18%;第四是个人消费信息,为15%;第五是个人社会关系信息,为11%;最后是个人背景信息,约7%。

统计显示,泄露最多的是个人通讯信息,达到33%;其次是个人身份信息,为28%;第三是个人消费信息,为20%。

消费者认为最容易泄露个人信息的是网站,包括电商平台、搜索引擎、门户网站等,占14%;其次是手机、PAD、智能手表、运动手环等个人信息终端,占13%;第三是汽车行业4S店和电信服务商,都达到12%。

调查结果与今年上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4年度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安全报告》相印证。

2014年度报告披露,消费者对于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现状表示非常不满意和不满意的占比多达56.58%。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个人信息遭受泄露的现象极为普遍,约三分之二受访者在过去一年内个人信息曾被泄露或窃取。

而被泄露或窃取最多的个人信息是“个人基本信息”,达到72.12%;其余依次是个人网络行为信息、个人设备信息、个人隐私信息和个人账户信息、个人社会关系信息。

当个人信息被泄露或窃取后,8成受访者受到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骚扰,浪费时间和精力、学习或工作受到影响的占比分别为49.37%、34.94%;还有33.14%的受访者遭受过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值得一提的是,消费者了解信息保护有关法律的现状并不理想,其中对相关法律了解较少和不知道的受访者占比分别为51.36%和14.52%。当受访者个人信息被侵害后,选择“习以为常,不会采取措施,保持沉默”占比达38.06%;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诸法律”的受访者占比最少,为16.03%。

盗取个人信息多为商业利益

对于个人信息为何频频被盗的原因,2014年度报告显示,选择“不法分子利益驱动,盗取或者售卖个人信息”的受访者占比最多,为73.25%;其余依次是“相关立法不完善,惩罚力度没有威慑力”,62.09%;“经营者为减少运营成本或者个人信息管理存在漏洞,未能有效保障个人信息”,61.94%。

报告还显示,维权难的最主要原因是:“调查取证难”,占76.51%;“赔偿数额、惩罚力度不足,即使维权成功,也不能遏制个人信息侵权行为”,占66.23%;“难以确定侵权人”,占61.35%。

报告表明,不法分子商业利益驱动是目前侵害个人信息行为泛滥的主要因素。此外,我国未有统一、有效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有必要尽快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也证实了这一点。报告显示,近一年来,网民因个人信息泄露、垃圾信息、诈骗信息等现象导致总体损失约805亿元,人均124元。其中,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被泄露过;63.4%的网民个人网上活动信息被泄露过。

受访者呼吁引入惩罚性赔偿

在此次调查中,对大数据使用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有20%的受访者认为要“加大惩罚力度,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19%的受访者建议“要规定对个人信息来源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有17%的受访者认为“建立个人信息规范、合理使用的制度,如要求数据采集、利用必须得到当事人授权等”。

在此次“互联网+”时代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展望活动上,根据网上调查的结果,主办方就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提出倡议:

进一步细化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建立规范合理的个人信息采集使用制度,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法律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进一步打击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不法行为,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非法采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成本。

进一步简化司法程序,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民事诉讼中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在司法保护实践中,给个人信息权被侵害的消费者提供最大的便利。

进一步强化企业自律和消费者自觉。经营者面对个人信息数据可能带来的利益诱惑,要对得起良心,守得住底线。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者被非法使用,要及时主动维权,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一个可喜的消息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制订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近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经营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将受到处罚。

处罚办法指出,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在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仍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的,都将受到处罚。

来自中消协的呼吁是,要解决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的“顽疾”,最终还应回归法治轨道,建立相应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实现对个人隐私权的全面保护。同时,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行政机构,明确具有主导地位的政府部门,对电信行业、互联网企业、个人信息使用集中的行业进行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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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隐私如何被泄漏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消费者在享受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带来的各种利好时,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盗用、贩卖事件时有发生,骚扰、诈骗电话和邮件仍然肆虐,成为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普遍担忧的问题。中消协于2018年7月17日至8月13日组织开展 “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问卷调查。调查采取在线网络调查方式,共计回收有效问卷5458份。

根据调查结果,个人信息泄露总体情况比较严重,遇到过个人信息泄露情况的人数占比为85.2%,没有遇到过个人信息泄露情况的人数占比为14.8%。

调查结果显示,当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后,约86.5%的受访者曾收到推销电话或短信的骚扰,约75.0%的受访者接到诈骗电话,约63.4%的受访者收到垃圾邮件,排名位居前三位。此外,部分受访者曾收到违法信息如非法链接等,更有甚者出现个人账户密码被盗的问题。

个人信息泄露表现方式

未经本人同意收集个人信息占62.2%

消费者对于个人信息泄露有两大关键担忧:被利用于从事诈骗窃取活动和贩卖或交换给第三方。调查显示,如果手机App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最担心的问题是被利用从事诈骗窃取活动,占70.5%。其次是贩卖或交换给第三方,约占52.4%,被推销广告骚扰占比约为37.7%,名誉受损约占6.6%。

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途径一是经营者未经本人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约占调查总样本的62.2%;二是经营者或不法分子故意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约占调查总样本的60.6%,网络服务系统存有漏洞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占57.4%。还有不法分子通过木马病毒、钓鱼网站等手段盗取、骗取个人信息和经营者收集不必要的个人信息分别占34.4%和26.2%。

个人信息泄露担心出现的问题

个人信息泄露途径

三分之一受访者选择“自认倒霉”

个人信息泄露后,受访者会采取多种措施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包括向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等。值得关注的是,最终有大约三分之一的受访者选择“自认倒霉”。对此中消协表示,一方面可能是基于无力应对的选择,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应对无效后的接受现状。

从阅读习惯上看,选择“偶尔阅读”的受访者最多,占31.2%;总是阅读占18.1%,经常阅读占8.2%,有时阅读占16.4%,从不阅读占26.2%。从阅读程度上看,选择“大概阅读”的受访者最多,接近4成;能够认真阅读完应用权限和用户协议或隐私政策文字说明的受访者仅占26.7%。而“不授权就没法用”是受访者“从不阅读”的最主要原因,用户只能被迫接受。

个人信息泄露后采取的措施

阅读应用权限和用户协议或隐私政策的习惯

阅读应用权限和用户协议或隐私政策的程度

从不阅读应用权限和用户协议/隐私政策的原因

获取位置信息占到近9成

根据调查结果,读取位置信息权限和访问联系人权限是安装和使用手机APP时遇到情况最多的,分别占86.8%和62.3%。受访者被要求读取通话记录权限(47.5%)、读取短信记录权限(39.3%)、打开摄像头权限(39.3%)、话筒录音权限(24.6%)的比例也相对较高。

同时,也有近七成受访者认为手机App在自身功能不必要的情况下获取用户隐私权限。受访者认为推销广告是手机App采集个人信息的最主要原因,占77.0%。

调查结果显示,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意识淡薄和相关监管不到位是受访者认为手机App出现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比例分别为64.0%和57.3%。超过八成的受访者认为当前手机App在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需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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